关于分配2022年上半年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测试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使用管理办法》(闽工院实设〔2022〕1号)文件规定,现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15日各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测试费收入总计279182.5元进行分配。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测试费中20%分配至学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维修基金,小计55836.5元;15%分配至测试中心运行费(含各单位对校外服务产生的税费),小计41877.38元。65%返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收费学院,小计181468.63元,其中30%分配至各学院成本与劳务,70%分配至各学院大仪共享服务费,分配金额详见附表。
附表:2022年上半年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测试费分配情况一览表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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