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暑期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暑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 现将2022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暑期前,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须组织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针对危化品、特种设备开展重点巡查,对实验室水、电、消防、通风等基础设施加强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关闭非必要的水、电、气源,门窗锁闭后统一贴上封条并由学院盖章确认,观察窗不得遮挡或封闭。
二、规范做好暑期实验项目和场所交接。暑期离校学生要与课题组成员、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或指导教师做好离校交接,确认使用的材料、设备状态正常,实验室钥匙妥善保存。
三、落实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暑期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学生和课题组须向实验室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暑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方能使用,学生须接受必要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反应工艺和实验场所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方可进入。各单位应于7月2日前将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表(附件2)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扫描件报设备处。已收到学校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但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实验室,原则上不予开放。
四、规范暑期实验室值班工作。暑期开放实验室中,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各单位宜合理安排暑期开放实验室的排班管理,实验室各级安全责任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保持应急事件响应渠道通畅。
五、其他事项
1.极端天气防范。针对暑期实验室可能遭遇的雷电、台风(强降雨)、汛期等自然灾害,各单位应关注相关气象报告和工作警示,快速制定相应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度汛。
2.重点风险源管理。暑期要持续关注危险化学品、气瓶、危险废物等重点风险源的管理,锁闭的实验室要确保化学品等材料规范储存并做好盘点记录,气瓶阀门锁闭,危险废弃物已及时转运或保存。开放实验室要做好日检查记录,值班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查巡查,查看风险源状态是否正常。。
3.暑期原则上不组织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和实验室危险废物、过期化学药品转运。确因研究需要须采购易制爆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请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工作的通知》统一组织采购,并在明确采购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管制类化学品采购情况汇总表》。
设备与安全管理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22863278。
联系人:黄老师,电子邮箱:sbglk@fjut.edu.cn。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暑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
2.福建工程学院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