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测〔2022〕4号
关于开展2022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基函〔2022〕2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填报单位:根据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入账情况,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材料学院、土木学院、建筑学院、生态学院、交通学院、设海学院、计数学院须填报效益评价报告。
(二)设备范围: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网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的科研设施仪器及其所属学院(以下称为仪器管理单位)。
二、评价期间及内容
(一)评价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评价内容及方法:依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闽科财〔2016〕8号)精神,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内容、指标及详见《绩效评价内容及指标》(附件1)。
三、评价结果应用
对评价效果突出的仪器管理单位给予运行费奖励补助,补助经费可用于科研设施仪器运行补助、人员培训、工作经费和相关人员奖励津贴,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该奖励津贴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四、工作程序
相关单位及仪器管理员填写上报《2022年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申报表》(附件2)、《单位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3)和《仪器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2份。
五、其它事项
(一)各仪器管理单位及仪器管理人员应保存对外开放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备抽查核实。
(二)相关单位请于5月26日前上报《联络员信息》(附件5),负责本学院相关填报工作。
(三)各仪器管理单位请于6月8日前把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测试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503748022@qq.com。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22863273。
附件:1.绩效评价内容及指标
2.2022年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申报表
3.单位绩效评价汇总表
4.仪器绩效评价汇总表
5.联络员信息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