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测〔2022〕3号关于发放2021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运行费奖励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浏览次数:68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



测〔20223

未知


   关于发放2021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服务

运行费奖励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运行费奖励补助的通知》(闽科基〔20218号),学校获得2021年省科技厅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奖励补助。为奖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向2021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推进成效出色的二级单位和测试人员发放奖励补助,具体方案如下:

一、经费发放原则

1.本奖励补助金可用于科研设施仪器运行补助、人员培训、工作经费和相关人员奖励津贴该奖励津贴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其中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务和奖励津贴不得超过本单位奖励补助的30%

2.本次奖励补助面向2021年度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二级单位,用于补助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运行经费和奖励开放绩效突出的单位。综合各二级单位该年度大仪开放共享收益和效益落实学校大仪开放共享工作情况规范本单位大仪制度管理设备完好情况培养大仪共享服务队伍情况等方面表现划分补助金额。

3.相关二级单位可申请发放一定比例的测试人员劳务和奖励津贴,要求发放的人员必须是实际参与到2021年度本单位大仪共享工作中的人员,应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运行、设备管理维护、功能开发、开放共享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或在大仪共享收费管理、共享信息维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所维护设备运行良好,服务质量优、无不良投诉情况。

二、奖励补助方案

相关二级单位奖励补助经费划拨方案见下表。

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服务运行费奖励补助情况一览表

序号

二级单位

奖励补助金额(万元)

总金额

其中人员劳务和奖励津贴上限

1

土木学院

6.5

1.95

2

材料学院

3

0.90

3

机械学院

1.5

0.45

4

环境学院

1

0.30

三、奖励补助金申领及发放流程

1.奖励补助金可用于二级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耗材购买、设备保养、维修、大仪培训劳务等,所在单位须将补助奖励金预算方案(附件1)报测试中心,并在实际产生上述费用后,经学院负责人审核,报测试中心复核后开支。

2.其中个人劳务和奖励津贴发放须在院内公示相关人员劳务/奖励津贴发放依据和金额,无异议后将相关人员经费发放信息表报测试中心(附件2)。

3.相关工作材料请于2022429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测试中心邮箱。

联系人:吴峻平  电话:22863273

电子邮箱:sbglk@fjut.edu.cn


附件:1.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运行补助经费预算表

2.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奖励经费劳务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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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8



抄送: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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