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等学校
实验室安全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2〕4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在6月前开展省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请各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做好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1.组织方式。本次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统筹,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负责协调组织,检查对象为全省高校、职业院校实验室(实训室)。省属本科高校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组织检查工作。
2. 现场检查。省教育厅将于5-6月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方式将按教育部部署,对学校开展飞行检查,检查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现场检查工作教育厅将另文通知。
3.整改阶段。学校收到教育厅检查后的书面整改通知,即着手组织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必须在8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结论。
4.回头看阶段。省教育厅根据前期检查情况,于9-10月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安全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学校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1.重点环节自查自纠。请各二级单位结合《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校实设〔2022〕4号)中《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实施计划表》安排,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安全设施、安全运行、安全教育准入等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2.落实隐患整改。各相关单位须根据3月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在4月15日前反馈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未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宜根据专家反馈的实验室共性隐患问题(附件2),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并及时落实整改。
3.实验室安全档案规范性自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学校更新了《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2022)》(附件3)。请各二级单位对照核查并规范归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档案,并于4月15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档案目录材料电子版报送至设备与安全管理中心邮箱。学校计划在4月18日起开展校内实验室安全档案专项检查工作。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863273
办公室地址:北区行政楼1011室。
电子邮箱:sbglk@fju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2.《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专家反馈意见(现场共性问题)》
3.《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2022)》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专家反馈意见(现场共性问题).docx
附件3: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20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