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
实验室运行准备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结合开学“第一课”安排,请各单位对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与卫生检查、设备与设施试运行、危险源与防护管理、危化品与危废盘点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安全与卫生检查。开学前,请各二级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开课前,各实验室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做到整洁有序。
2.设备与设施试运行。为确保开学“第一课”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在开课前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调试、保养等试运行准备工作。特别是灭火设备、用电线路、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的检查,确保正常有效。
3.危险源与防护管理。开学前,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的安全防护标识。新增的危险源和实验项目须做好风险评估、操作流程等防范措施。盘查实验室急救药箱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急防护措施是否正常可用。
4.危化品与危废盘点。危化品、气瓶等须按照规范组织采购、运输、存放和使用,开学前做好上述物品的盘点。寒假期间有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教师须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报备。学校预计在三月份统一组织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采购计划工作。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产生危废且存量较大须转移的实验室,请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内申报危废转移信息。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