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实设〔2023〕13号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11

福建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校实设〔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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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3924)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2023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育部考察高校办学条件的内容之一,是每学年度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关系到我校省级实验室或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请各相关部门、各学 院认真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核对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工作要求

为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研究,对本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数据报送分工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附件2)。其中基表一、二由资产处填报;基表三、五、六、七由实设处牵头完成;基表四由教务处、研究生处牵头完成。请各二级学院和信息中心按任务分解及时向牵头主管部门提交数据。

2.请各二级学院和信息中心明确并报送信息填报人员,按照填表说明认真组织填写,保证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3.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中的贵重仪器设备信息请严格按照《福建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一览表》(附件4)中信息进行填报。

4.上报数据中的实验室名称、编码、所属学科一栏请严格按《福建理工大学实验中心名称编号一览表》(附件5)填写,避免出现表间冲突无法上报。

5.《专任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可由信息员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学校主页“信息门户”,点击“业务直通车”——“实验室系统”)内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导出上报。数据上报期间,将对信息员开放人员录入、修改和删除权限。

三、工作进度安排

1.请各部门和二级学院95日前将信息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附件3)报牵头主管部门联系人

2.请各二级学院和信息化建设中心在922日前向牵头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其中基表四纸质档要求双面打印。

3.牵头主管部门请于928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报送实设处,其中基表一、基表二要求两种格式的电子文档(txtexcel)

实设处联系人:吴峻平,联系电话:22863273,电子邮箱:sbglk@fjut.edu.cn

教务处联系人:董可青,联系电话:22863180,电子邮箱:sysk@fjut.edu.cn

研究生处联系人:杨冬丽,联系电话:22863655,电子邮箱:yjsc@fjut.edu.cn;

办公地址:北区行政楼1011室(实设处)、北区行政楼1007室(教务处)、北区行政楼1107室(研究生处)。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3.2023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信息员联系资料

4.福建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一览表 (03类单价40万以上使用方向教学或科研)

5.福建理工大学实验中心名称编号一览表

6.基表一-七样表及填表说明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95





抄送:。

福建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9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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