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实设〔2023〕7号 )关于进一步开放学校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施 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63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校实设〔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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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放学校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施

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闽政办〔20232 号)文件精神和福建工程学院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任务要求,经研究决定全校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30万以上可开放共享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向大学生提供低价、优质的服务,请各学院、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515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5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