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关于加强实验室临时实验用房、设备和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浏览次数:72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关于加强实验室临时实验用房、设备和人员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在近期开展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使用未纳入实验室用房管理的临时用房存放实验设备开展实验、横向课题使用外单位设备在校开展实验等现象。请各二级单位遵照安全管理属地原则,对管辖范围内实际开展实验的场地、设备和人员进行规范监管,包括但不限于:

1)临时调整未明确使用性质的用房;

2)临时变更用途的实验用房;

3)在本院实验室内使用外单位设备开展实验的情况;

4)外单位人员进入学校实验场地实验的情况,等等。

各二级单位对于此类场地开展的实验项目均须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执行安全准入、规范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教育,并纳入学院安全检查日常监管。临时场地信息须向实设处报备,危险源信息须纳入学校实验室危险源信息平台规范登记。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273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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