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2月24日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精神,请各二级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传达并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相关文件发送至各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负责人邮箱);
针对管制类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强化全过程监管。请各二级单位重点针对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管制类化学品的库存、采购、管理等全周期管理开展排查,并于3月3日前提交管制类化学品盘查情况统计表和管制类化学品供应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无上述化学品的须零报备;核查特种设备使用资质和人员操作资质是否合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报告、整改、验证,存在重点危险源相关隐患及时报备实设处。
进一步加强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的准入评估。二级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领导小组须按照学校危险源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和场地准入评估,重点关注管制类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危险源,准入审核表应按规范存档。
推动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工作常态化。实验室危险源经过准入评估后,须面向实验室师生开展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操作规范和应急措施教育。
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应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广大师生的应急培训,出现实验室安全事件后,须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自救并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863273;
电子邮箱:sbglk@fjut.edu.cn
附件:易制毒、易制爆管制类化学品库存情况统计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