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关于旗山校区恢复实验室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32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旗山校区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的通知》(闽工院综〔202214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旗山校区恢复实验室运行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1117日(星期四)起,旗山校区实验室恢复正常运行各学院实验室运行前须按学校规定开展大扫除和防疫消杀。实验室应根据防疫常态化工作要求,保持实验场所通风良好、卫生整洁,并劝导进入实验室人员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自身安全防护。

2.严格落实实验室进出人员管理。实验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确需进入实验室的校外人员如实验耗材物资配送、大仪共享外校人员和设备维修维护人员等,须严格按照学校入校人员要求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配合做好入校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3.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仪器设备开机试运行、实验耗材、实验准备工作

4.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实验室准备和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实验室正常运行后组织开展安全巡查和安全督查工作

5.鳝溪校区恢复线下教学后,实验室可参照上述措施开展运行准备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