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工程学院
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22〕1号)的工作要求,学校拟邀请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到校现场检查,请各有关学院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主要检查内容
校院二级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危险源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及实验室安全管理隐患现场检查。
三、专家组名单
施芝元(厦门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张 杰(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黄有钦(福建医科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黄艳萍(厦门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四、检查流程
(一)汇报会暨资料检查
1.地点: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2.时间:8:30~9:30
3.参加人员:设备处及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电气学院、土木学院、环境学院实验室分管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员
(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1.时间:9:45~11:00
2.检查分工:
第一组:
检查专家:施芝元、黄艳萍
检查对象: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电气学院(南区汽车重点实验室)
第二组:
检查专家:张杰、黄有钦
检查对象:电气学院、土木学院、环境学院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反馈会
1.地点: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2.时间:11:10~12:00
3.参加人员: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新技术研究院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分管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检查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员需陪同检查,陪同人员信息请在3月9日中午12:00之前反馈设备处。各相关实验用房应提前开门,实验用房安全负责人到岗,配合检查工作。
2.各被查学院需按照《关于规范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闽工院〔2021〕实设5号)要求,提供近三年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备查。
3.检查结束后,学校根据检查组反馈问题清单,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学院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并按时落实整改。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黄鑫,联系电话:22863273。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8日
校实设〔2022〕4号关于开展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