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21〕测1号 《关于制订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48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



闽工院〔2021〕测1

未知

    

关于制订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文件精神和《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实施办法(试行)》(闽工院测〔20211号)文件要求,为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效率,规范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现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制订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制订

由设备所属学院参照相关高校及检测机构的收费标准,制定每台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收费标准原则上由设备使用费、耗材费和技术服务费等部分构成,也可参照周边地区同性质单位收费标准确定。

二、收费标准公示

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收费项目及价格公示表》(附件2),并将收费标准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测试中心、计划财务处和所属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模板可参考附件1)

三、收费标准报备

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属学院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收费标准备案表》(附件3),报测试中心、计划财务处备案。

联系人:司老师,电话:18060848808

电子邮箱:sijunhui2004@126.com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收费项目公示模板

2.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收费项目及价格公示表

3.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收费标准备案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                  

2021315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                   20213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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