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11月旗山校区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浏览次数:56

关于开展202111月旗山校区

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入库的通知

各学院:

202111月开展本学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入库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和过期化学品分类、收集、存放、管理、登记台账、转移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险废弃物转移入库

1.各产废实验室应提前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的相关台账记录,由学院指定一名转运工作负责人,汇总本次需转移危废产生台账,于1115日之前发送至设备与安全管理中心电子邮箱。未提前报备转移入库台账信息的危废,不得转移入库。

21117日上午10:00-11:00,开放北区暂存柜。1117日下午3:00-4:00,开放南区暂存柜。相关负责人(教工)必须在转移现场签字确认

、实验室危废转移入库要求

1废液桶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转移入库。

 ①桶(纸箱)外壁没有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标明主要成份、化学名称、危险情况、产生单位、联系人、产生日期的。

 ②废液桶漏液、充装太满(废液体积不得超过废液桶体积的4/5),或密封不严导致渗漏的。

  1. 仅转移清运沾染化学品包装物和器皿,不产生相关废液的实验室(团队)请该实验室(团队)提供情况说明,并由该实验室(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3.本暂时不转运实验室过期化学药品,请各学院按规范做好过期化学药品的存储和保管工作。

4.实验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等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废弃物暂存柜运行管理细则(暂行)》的规定。具体要求请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网页——实验室管理——危险废物管理栏目查看。

、其他注意事项

1.如需《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本》和实验室危险废物标签,请在上班时间以学院为单位到设备与安全管理中心(北区行政楼1011)领取。

2下次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入库安排预计在20221月。学院自行做好未清运危废的储存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安全管理职责。

3. 专用废液桶须符合耐腐蚀、抗溶剂、耐挤压、抗冲击的要求。建议使用白色的废液桶,方便查看废液液面情况。

4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bglk@fjut.edu.cn。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91-22863278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