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浏览次数:41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校实设〔202110

未知

关于做好 “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31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扎实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开展安全排查,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二级单位要在国庆节前集中组织一次问题隐患集中全面排查和危化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不得擅自使用。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要确保存放科学有序,台账清晰,无超量存储;实验室气瓶存放使用符合要求,管路无破损老化,无氧气与可燃气混放现象,可燃气有报警装置;特种设备确保均在维养期内,运行正常;各单位要做到精准、专业的安全防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合理安排值班值守。

 “国庆”期间,各二级单位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管理,从疫情防控管理和安全准入管理两方面进行把关,进入实验室人员须做好进出登记和体温监控。各二级单位须提前摸清实验室假期开放情况,合理安排有关实验室值班人员,假期内不得由学生自行进入实验室,无关人员、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得随意开放无教学、科研、竞赛等安排的实验室。





福建工程学院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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