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专业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二级单位专业管理岗位负责人选聘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工院委〔2021〕5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专业管理岗位负责人选聘工作方案》,经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确定黄鑫同志为设备与安全管理中心副主任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或福建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91-22863228(设备处)
0591-22863040(人事处)
0591-22869449(纪检监察部门)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