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21〕实设5号 关于规范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浏览次数:70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闽工院〔2021实设5

未知


关于规范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和其他相关的常规性或阶段性安全工作归档资料。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要求,学校制定了《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部分安全档案需在学校安全档案中备档备查,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布置的自查自纠时间要求,及时将材料报送至设备处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22863278

办公地址:北区行政楼1011

电子邮箱:sbglk@fjut.edu.cn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


(此页无正文)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519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2021519印发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