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5月开展本学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入库和过期化学品清运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和过期化学品分类、收集、存放、管理、转移,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险废弃物转移入库
1.各产废实验室应提前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的相关台账记录,由学院指定一名转运工作负责人,汇总本次需转移危废产生台账,于5月26日之前发送至设备管理科电子邮箱。未提前报备转移入库台账信息的危废,不得转移入库。
2.5月28日上午10:00-11:00,开放北区暂存柜。5月28日下午3:00-4:00,开放南区暂存柜。相关负责人(教工)必须在转移现场签字确认。
二、过期化学品清运
1.5月统计并清运实验室一般过期化学药品(不包含剧毒品、含汞化合物、无标签过期化学品)。请各学院汇总信息后,按规范填写《待处理过期化学药品清单》(详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查看),于5月21号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扫描件报送设备管理科邮箱。
2.预计5月27日反馈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技术部的过期化学品分类信息,相关学院须按要求做好过期化学药品的分类和包装工作。
3.预计6月2日进行过期化学品清运,具体清运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实验室提前把过期化学品分类打包,并在包装物上粘贴对应的清单。
三、实验室危废转移入库要求
1.废液桶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转移入库。
①桶外壁没有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标明主要成份、化学名称、重量、产生单位、联系人、产生日期的。
②废液桶漏液、充装太满(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应保留10%以上空间),或密封不严导致渗漏的。
2.仅转移清运沾染化学品包装物和器皿,不产生相关废液的实验室(团队),请该实验室(团队)提供情况说明,并由该实验室(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需《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本》和实验室危险废物标签,请在上班时间以学院为单位到设备管理科(北区行政楼1011)领取。
2.学院自行做好未清运危废的储存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安全管理职责。
3.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bglk@fjut.edu.cn。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91-22863278。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