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院〔2021〕测2号 《关于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42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


校工院〔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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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实施办法(试行)》(闽工院测〔20211号)文件,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积极推动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向校内外开放共享工作,现开展全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共享信息采集范围

  1. 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具有共享性的科学仪器设备;

2)性能指标达到我省现有装备的先进水平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信息采集工作

各相关单位对拟纳入学校开放共享系统平台的仪器设备信息进行采集,并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2021326日前将附件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测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junhui2004@126.com

联系人:司老师  电话:18060848808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采集表

2.福建工程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采集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                  

2021315日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测试中心20213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