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实设〔2021〕8号 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浏览次数:54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校实设〔20218

未知

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的通知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暑期安全提示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学校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学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暑期前,各学院必须认真检查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管线与气瓶等特殊压力容器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状态正常,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应确保实验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已关闭,门、窗锁闭,经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确认后统一贴上封条。

二、规范暑期实验室开放安排和人员值班工作。暑期有开放任务的实验室须拟定实验室暑期开放安全承诺书,告知实验室安全危险源和安全操作需知,学生签字确认后由实验中心留存。各学院于79日前将《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表》签字扫描后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bglk@fjut.edu.cn,同时将纸质文档在各学院实验中心及学院值班室留存。已收到学校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但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实验室,原则上不予开放。暑期学院应做好开放实验室的自查、检查和巡查工作。实验室各级安全责任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学院必须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指引》等管理细则,加强暑期开放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做好实验室进出人员的体温检测、登记和开放实验室环境的卫生消杀。增强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确保做好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预防自然灾害风险。各学院应加强暑期实验室防雷、防汛、防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处于低洼地带的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加强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度汛。

五、注意重点风险源管理。各相关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强暑期气瓶、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领用、保管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应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等危化品和药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做好高温时的防爆和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危化品安全。吸取安全事故教训,严禁在实验室场所或过道进行电动车充电。


附件: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表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76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76印发



附件: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表.docx